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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 王兴宁当选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9-02-02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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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2-01 06:47:54 编辑:王翠萍 作者:赵瑞利

陕西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 王兴宁当选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华商报讯(记者 赵瑞利 摄影 张杰 陕西日报记者 宋红梅)瑞雪兆丰年,盛会展宏图。1月31日下午,历时5天的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西安胜利闭幕。

  通过省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人选名单

  下午2时30分许,出席会议的代表们精神振奋、满怀信心,迈着坚定步伐,陆续进入陕西大会堂,会场气氛庄重、热烈。

  主席团常务主席胡和平、刘小燕、朱静芝、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韩水岐担任本次大会执行主席并在前排就座,胡和平主持大会。

  刘国中、韩勇、马中平、张广智、梁桂、徐新荣、王兴宁、王永康、庄长兴、姜锋、牛一兵、杨志斌及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下午3时整,铃声响起,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开始。胡和平宣布:大会应到代表564人,实到代表53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陕西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决议、关于陕西省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关于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兴宁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根据宪法宣誓有关法律规定和我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新当选的陕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王兴宁,省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在与会代表的共同见证下,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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