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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考实施“三项计划”助力农村贫困学生就读“重点”

        2020-05-16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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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任娜)5月15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相关消息,今年我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帮助农村和贫困地区品学兼优的学生进入重点知名高校就学。

  报考“三项计划”考生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据了解,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三项计划”政策要求,考生必须已参加今年我省高考统考考试报名。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要求考生本人具有我省计划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我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高校计划由相关高校承担,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以上两“计划”均要求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省明确,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相关县(区)招委会负责。资格审查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严禁随意放宽资格标准。今年我省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已安排于高考报名时完成,各县(区)按照相关规定,于5月20日前组织实施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

  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录取考生名单将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违规报考者一经查实,即便被录取也要取消其录取资格。

  国家计划将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国家专项计划之后,设置为单设本科B段,4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征集志愿要求同国家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高考成绩公布后,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前的专门栏目B段(高校专项类)填报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录取结果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