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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政策公布

        2020-05-15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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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潇)5月15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我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

  报考专项计划须同时满足户籍学籍条件

  专项计划均要求报考学生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下达到陕的国家专项计划将在《2020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我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下达到陕的地方专项计划将在《2020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相关高校在高校专项计划三项基本条件基础上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由高校自行负责审核,并将通过本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按照教育部要求予以公示。

  国家专项计划单设录取批次 设6个院校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

  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国家专项计划之后,设置为单设本科B段,4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6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高考成绩公布后,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前的专门栏目B段(高校专项类)填报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录取结果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

  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录取考生名单将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对被举报资格造假的考生,由有关市、县(区)招委会负责核查。违规报考者一经查实,即便被录取也要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对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